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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工地夜间违规施工 城管开出高额罚单

来源:慈溪文明网 发表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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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人静时,工地违规施工所产生的噪声扰人清梦,近日,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山中队和宗汉中队在调查取证后,分别对辖区内夜间违规施工的责任方开出了万元“噪声罚单”。

  近日凌晨,龙山中队接到一通来自辖区居民的投诉电话,称位于滨海经济开发区的某工地夜间违规施工,阵阵噪声使得附近居民无法正常入睡。接到举报后,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现场有一台水泥搅拌车及塔吊机在工地南侧进行浇筑作业,夜深人静,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显得格外刺耳。

  执法队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委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工作人员到场对施工噪声进行检测。环保人员对现场噪声完成检测后,执法队员责令工地立即停止施工。

  数日后,中队收到该工地施工噪声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工地当天噪声为66分贝,超过夜间施工噪声55分贝的法定临界值。据此,中队执法队员通知施工方相关人员到中队接受处理。该施工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某到龙山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时承认,为了赶工期,公司在未申请夜间施工相关核准文件的情况下,在22时后进行了混凝土浇筑作业。中队随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相关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10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该公司夜间施工扰民的违法行为,龙山中队开出了2.8万元的“噪声罚单”。

  无独有偶,近日宗汉中队也在夜间接到举报电话后,来到了某项目工地。经检查,有2辆混凝土搅拌车和1辆混凝土泵车正在现场作业,其所产生的施工噪声超出了法定临界值。执法队员当即责令该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在后续的调查询问中,该施工公司委托代理人潘某承认了违法行为。宗汉中队遂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工地施工要求做到无噪声、不扰民,拒绝“噪声污染”,最大程度为周边居民营造安静的夜间环境。(慈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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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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