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文艺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慈委宣〔2018〕52号)文件精神,在推荐申报、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形成了第三批慈溪市文艺家工作室入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候选对象有意见、建议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向市委宣传部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
联系电话:0574-89280709
电子邮箱:183686852@qq.com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市委宣传部709室文化科
邮编:315300
中共慈溪市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7日
第三批慈溪市文艺家工作室入选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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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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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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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燕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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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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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佩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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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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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法钗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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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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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庆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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